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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合同必备8篇 模具加工合同

时间:2023-09-05 08:40:48 其他协议

  下面是网友“fangfangdaodaoshan”分享的机械加工合同必备8篇,供大家参阅。

机械加工合同

机械加工合同 篇1

  承揽方:

  定作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年月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月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甲方:

  乙方:

机械加工合同 篇2

  承 揽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定 作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或酬金总额的%(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

  代表人:

  年月日

  承揽方:

  代表人:

  年月 日

机械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

  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一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

  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 份,由甲方于 年 月日前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加工价款: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 元。(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 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由甲方自行提货。

  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

  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对已加工工件等经甲方认定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加工件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三: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加工件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件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乙方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机械加工合同 篇4

  承揽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定作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甲方为乙方加工某种机械,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1、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2、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3、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4、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年月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年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 篇5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备注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

  单价

  总价

  搅拌浇灌机

  混凝土发泡砌块技术及发泡剂制作技术

  混凝土物理发泡技术及发泡剂制作技术

  首付定金(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一条 设备部分

  1、供方负责提供免蒸养砌块全套设备(搅拌机、储料仓等设备)

  2、供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试运营,必须达到需方的要求(需方只提供水泥罐和管道)。

  3、供方收到定金在15个工作日内交货。

  第二条 技术部分

  1、供方负责提供免蒸养砌块化学发泡技术物理植物发泡技术,保温砖砌块填充物的发泡技术。

  2、供方负责提供以上两种成形材料的发泡剂制作技术,保证达到客户的要求。

  3、供方负责需方的要求至达到检测合格(泡沫混凝土标准)。

  4、供方提供的技术做出来得产品容重每立方不能超过140公斤,每立方价格不能超过90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定设备时首付10%定金,设备制作成形运到需方目的地,设备到达需方要求付40%,余额50%至发泡技术发泡剂的制作技术完成后付清。(注:付款后配方的原料及制作技术全部提供给对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无条件遵守,如有一方违约,付给受害方总价款60%违约金。

  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人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向供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在供方没有营业执照等因素,需方委托武汉半岛砖机设备有限公司监督,督促配合半岛公司完成需方的要求。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此合同有效期二年

机械加工合同 篇6

  甲方:无锡友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材料加工零件(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总计按甲方提

  供的每种零件的数量,价格按双方协商所定的的价格(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零件清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 确实履行准时交货;延时交货,按总款额的1%/天缴付违约金。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质保量,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加工完 毕送货至甲方工厂,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后入库。(因甲方提供的物料本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经过甲方确认,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通过初步验收的入库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 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将 零件按时加工完毕,交付甲方工厂,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核算出加工零件总款后,甲方付到本次加工零件总款的 %。余款%在甲方第二次订单到货,乙方开具发票与第二次加工零件订单的定金(第 二次零件加工订单总款的%)一起支付;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

  2、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 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模板 篇7

  外协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协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协加工单(附图)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图纸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保质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件不合格时,乙方应赔付甲方材料费。

  第五条:付款方式为每加工完一批工件,由甲方在工件交付时付乙方50%加工款,待甲方回款完成时交付乙方剩余50%(两笔款项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条:验收时由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检验,产品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负责重新加工(含材料)。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每日处5%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九条:乙方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次数由甲方决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械加工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XXXXXXXXXX2、数量: XX台

  3、合同总价:XXXXXXXXX元(大写:)

  4、交货期限:按协议签订日起 XXX 天内交货。

  二、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测试设备的相关安装尺寸及测试台的功能及外形尺寸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测试台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免费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三、实施细则:

  1、乙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其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乙方需根据《生产计划表》,严格按计划表完成加工任务。

  3、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详见附件1:《产品委托加工清单》。

  五、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起,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货款总额 30%为订金。

  2、乙方全部交货后,由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交与甲方。

  3、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 %的违约金。

  2、乙方所购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