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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买卖合同书精辟【必备5篇】

时间:2023-10-26 20:47:32 买卖合同

  本文是网友“otu6585”分享的车库买卖合同书精辟【必备5篇】,供大家参阅。

车库买卖合同书精辟

车库买卖合同书精辟 篇1

  甲方(车库的所有权登记人): 身份证号:

  乙方(车库的实际所有人): 身份证号:

  丙方(车库的购买人): 身份证号:

  现甲、乙、丙三方就位于,建筑面积共平方米的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上述车库实际所有人为乙方,甲方为所有权登记人。该车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及相关义务均由实际所有人乙方享有或承担。甲、乙双方对此事实均予以认可,并无异议,丙方亦知晓该事实。

  第二条上述车库由乙方售给丙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丙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车库在之内交付给丙方。

  第四条若乙方逾期日,自约定的交付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丙方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日后,丙方有权解除合同。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丙方已付购款的%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丙方支付购款%的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和乙方须保证上述车库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乙双方或任意一方的上述原因,造成该车库不能办理产权更名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实际责任人单独或连带承担全部责任。向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相当于购款%的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须确保上述车库适宜使用。在交付之前,丙方有权对车库的质量、装修及附属设施等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损坏、安全隐患或不适宜使用的问题,乙方应当在之内予以维修、更换或其他措施予以解决。若情况严重的或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法解决上述问题,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内返还购款。

  第七条在甲方取得上述车库的产权证之日起之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将车库产权更名至丙方名下。所发生的更名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八条乙方须确保甲方在取得上述车库产权证之日起之内,能够履行本合同第四条之义务。若甲方违反约定,迟延或拒绝履行更名过户义务,乙方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若甲方迟延或拒绝履行约定的更名过户义务,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全额返还丙方的购款及自交付购款之日起至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止的利息,并由方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购款%的违约金。若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由方向乙方按日支付,自约定的办理更名手续最后期限第二天起,相当于购款%的违约金。

  第十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车库产权更至丙方名下之日止,在此期间甲方、乙方非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或行政行为,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不得私自将该车库另行转卖给他人或其他任何损害丙方合法权利之行为。且乙方须对甲方行为负担保义务。若甲方有上述侵犯丙方合法权利之行为,甲、乙双方须对丙方连带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单独为上述侵犯丙方合法权利之行为,由乙方单独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若发生第十条所述违约行为,应按第十条约定,由相应的责任主体对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同时责任主体必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若发生第三人善意取得情形,致使无法将该车库更名至丙方名下,相关责任主体须向丙方返还购款及利息,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相当于购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上述车库的相关权利义务自交付后均归丙方享有,丙方对上述车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之权利,并由乙方承担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有关费用及相关的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须保证上述车库能够办理产权登记。若上述车库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购款,并支付相当于购款%的违约金。若丙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须保障丙方对该车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购款%的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两份(其中一份作产权登记附件)。

  甲方(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丙方(签章): 年月日

车库买卖合同书精辟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车库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乙方自愿购买坐落在。双方议定上述车库为每平方米元(元)人民币出售。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余款将定于年月日前支付,在年月日前甲方不得更改此车库出售价格。

  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电话:日期年月日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电话:日期年月日

  证明人:日期:年月日

车库买卖合同书精辟 篇3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车库(下称“车库”)事宜于年月日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下称“购房合同”),现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该购房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宜,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退房。乙方在本协生效之日起天之内,持上述车库购房合同及付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二、甲方办理完所有退房手续后,立即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元(大写:),并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三、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的签订,以及该合同已经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责任及损失。

  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终止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再对该合同承担本协议书规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双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分会)申请仲裁。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车库买卖合同书精辟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车库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翠南小区17栋楼6号车库(车库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元。整(¥ )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车库。

  二、甲方承诺: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车库资料以备查核。

  2 、保证对出售的车库拥有独立产权。

  3 、保证该出售车库未予出租。

  4 、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车库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车库出售给第三人。

  5 、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 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乙方把各种手续资料给甲方,甲方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三、乙方承诺:

  1、 一次性按要求付清车库款给甲方。

  2 、按国家要求不改变车库的结构。

  3 、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拒绝将车库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 、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车库,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 、协议的定立、履行、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 、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库买卖合同书精辟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第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万仟佰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 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 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交接

  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车库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签于年月日 签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