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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3篇

时间:2024-04-05 18:00:05 买卖合同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3篇,欢迎参阅。

二手房买卖合同3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1

  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处理?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

  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也就是说,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避税的,避税的条款因违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仍应按照实际交易价格履行。

  3、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除外。

  二手房买卖的风险和需要注意的细节很多,稍不留意可能就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一定要多多了解相关信息,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在购买或者出售二手房的时候遇到法律纠纷,可以通过我们网站委托律师来解决问题。

二手房买卖合同2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绵阳市涪城区_____青义镇兴隆村四组____________飞龙路38号的房屋(建筑面积594平方米) (绵权涪私第 青义2266号)以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88¥万元)的包干房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

  二、乙方支付甲方房屋买卖定金二十万元整,如甲方反悔本合同按定金的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装修费用甲方不管。

  三、本合同签订时,房屋买卖发生的一切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一年内20xx年 月日——20xx年月 日一次性将剩余房款六十八万元整支付甲方(没按时间付款算乙方违约)。甲方把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乙方,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将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及房屋转让,抵押。

  五、合同签订前设及房屋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

  六、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所收定金二十万元赔偿乙方200%,并赔

  偿乙方及房屋装修费用。

  七、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使用该房屋发生的一切法律行为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安全和消防)

  八、如遇到政府或私人对本房屋的拆迁,所有的拆迁费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拆迁赔偿手续,并如数把政府拆迁款项转给乙方。

  九、若乙方支付甲方所有八十八万元房款后不能过户,甲方的亲属(夫妻、子女、儿孙、父母等所有亲戚)不能向乙方索要所有权和使用权。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二手房买卖合同3

  ② 卖方提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按揭费;

  (25)担保赎楼费;(26)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买方支付或代卖方支付上述项,卖方支付或代买方支付上述 项。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2、买卖双方同意由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的。

  第十条 房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与买方履行下列手续: 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向买方交付该房地产钥匙;结清水、电、气等所有相关费用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对本合同约定(包括定金、首期款等)产生影响的,买卖双方应按国家或地方的新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任何一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15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违约方支付转让成交价20%的违约金或承担定金罚则。